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5月3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财政局发出《关于调整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苏州市孤儿养育标准将进行调整,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920元提高至2080元,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至1460元。
此次出台的《通知》明确,苏州市将实现孤儿养育标准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增长,每年都将按照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比,调整孤儿养育标准。同时,孤儿保障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实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江苏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较上年均有提高: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达1561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971元,增幅超过10%。全省1.9万名孤儿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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