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老人病情好转却留ICU监护数月 吸氧达4044小时

2016年05月20日 17:07:00 | 作者:何畔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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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民龚正邦的哥哥龚正明是一位独居老人,有轻微智障。两年前,2014年4月29日在浦口的家中突然发病,当时还在外地的龚正邦赶紧与浦口珠江派出所民警联系,最后在民警和浦口中心医院的紧急救治下,哥哥才转危为安。龚正邦原本打算给医院送去锦旗以示感谢,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龚正邦的态度来了一个大转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5月12日上午,记者在南京汤山的一家养老院见到了被救治的龚正明老人。提起发生在两年前的突发状况,弟弟龚正邦仍然心有余悸。当时已经昏迷3天的龚正明被民警紧急送至浦口区中心医院救治。这位69岁的独居老人“左侧肢体偏瘫”已三月有余、大小便失禁、全身气味难闻,诊断为“脑梗塞”,入院治疗。经过治疗,当年5月21日,“龚正明改病危为病重,病情明显好转”。

  龚正邦说:“我跟警方送了锦旗,本来也打算给医院送锦旗,而且也在浦口区卫生局表扬了医院,这些医生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而且我的哥哥恢复很快,能说话,能记住自己的银行卡密码。”

  原本龚正邦准备给浦口区中心医院送锦旗,但后来,不但感谢的话没有说出口,自己还跟浦口区中心医院“杠”上了两年。到底怎么回事?原来,龚正邦在医院出示的明细单上发现了异常。在明细单上显示,医院一共给老人输了168天半,4044个小时的氧气。

  龚正邦说:“我查询了,吸氧8周56天,只有北京一家医院对小白鼠做过(类似)试验的,对心肌有损伤,但是对人没有做过。”

  龚正邦认为,医用氧气在我国属于药品管理范围,如此长时间的吸氧导致了龚正明氧中毒,损伤了脑神经。在他的要求下,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移交南京医学会,组织了龚正明与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的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写道,“患者在ICU住院期间予吸氧系常规的辅助性医疗措施。根据现有病历记录,医方予低浓度吸氧,不足以导致氧中毒,且患者的临床表现亦不符合氧中毒。”对此,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的褚庆霞认为,持续予以吸氧主要是考虑到龚正明的特殊情况。

  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副院长 褚庆霞:“这个人是脑梗,有肺部感染,本身有些变化,给他是低浓度的输氧,鉴定书也有,没有产生后果。我们确实也有欠妥的地方。”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的李科长也表示,长时间持续予以吸氧的确是有不妥,这一点他们并不回避。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医政科 李科长:“龚先生提出之后我们就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个情况确实存在,这个是有瑕疵的,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回避,”

  除了吸氧的问题之外,龚正邦发现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2014年5月21日,龚正明就已经由病危转病重,病情好转,可以从ICU转出至普通病房进行康复治疗。然而,医院方从未通知他办理出院或是转院,造成病人长期滞留ICU产生了巨额费用。而这一点,恰恰让浦口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褚庆霞很闹心。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副院长 褚庆霞:“他的确占用了资源,主要是家属没有来办理,我们一直都在努力和他沟通协调,10月份将近半年了他才来。”

  院长褚庆霞说,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老人,在没有家属来接的情况下,医院不可能很放心地就让他转出ICU。而且在ICU住了近半年,龚大爷只交了7000多块,加上龚正明的一万多的医保,总共加起来也不到2万,收费已经很低了。不过这一说法却遭到了龚正邦的否认,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接到院方的通知电话。那么智障老人吸氧4044个小时,到底是医院没有通知还是家属不肯来接呢?

  目前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也介入调查。南京市人社局医保办稽查科负责人表示,自5月21号后龚正明确实已符合转出ICU的病情指征,病情平稳,但是他还一直在ICU接受治疗,因此从5月21日到10月16日这段时间的ICU的花费是不合理的,不予以认可。

  南京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稽查科 工作人员说:“ 5月22日以后的护理费用,监护费用是不合理的,不合理费用是六万五,我们对统筹资金支付的五万八进行放大处罚。”

  据此,南京市人社局确定浦口区中心医院“涉及违规费用共计65418.20元”,并责令医院退还龚正明两次住院涉及的个人自付费用7284.96元,立即整改,有关违规情况纳入2016年度考核及诚信考核。尽管院方接受了处罚,但“长期吸氧是否对老人身体造成伤害”以及“要求病人转出ICU家属是否知情”两个问题上,龚正邦与院方仍存在巨大的分歧。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褚庆霞建议,当事人可以走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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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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