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业农民工医保新政

2016年05月19日 18:33:00 | 作者:小吕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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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8)上午,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1号开始,南京建筑业农民工医疗保障政策正式调整,从门诊政策到住院待遇都明显提高,还首次新增了大病保险自费部分二次报销,逐渐和南京职工医保接轨。

  新增大病保险待遇 自费部分可二次报销

  记者发现,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为建筑业农民工增加了大病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二次报销了,和南京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报销待遇一样。也就是说,个人支付两万元以下,两万元全部自费,超过两万元就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其中,两万到四万部分个人只要拿40%,以此类推,如果个人支付10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只要拿20%,没有最高限额。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大病重病个人负担费用10万,按照新政,个人只需要支付5万元。

  大病重病医保

  个人负担:10万元

  新政后个人负担:2万元+2万元*40%+2万元*35%+2万元*30%+2万元*25%=4.6万元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和职工医保接轨

  同时,新政提高了建筑业农民工住院医保待遇,三级定点医疗结构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变化最大,从原来的80%,提高到了90%。和职工医保一样,一个自然年内,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最高可支付18万元,1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从80%提高到95%。考虑到建筑业农民工流动性特点,无论患病期间工作是否有流动,只要因病住院,医保待遇一直可以享受到康复出院。

  门诊限额翻近一倍 大病医保种类增加

  此外,南京人社部门对建筑业农民工医保卡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农民工主要以青壮年为主,门诊看病的比例较高,新政将提高门诊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限额从过去的800元提高了1500元。同时,门诊大病病种调整为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和居民医保规定的病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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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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