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2016年5月18日,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队民警徐扬威在和风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奥迪越野车没有牌照,车窗上贴的临牌从外面看并不清楚,民警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
民警检查后发现,该车的临牌已经过期,驾驶员解释说新车从4S店取出来时间不久,自己也没注意到临牌已经过期,也不知道临牌有规定期限。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进行检查。这一查又发现了新问题,驾驶员拿到驾驶证还没满一年,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的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高速十二大队民警提示: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将处以200元罚款;临牌过期仍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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