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不违章 民警判定出租车应担责

2016年05月16日 10:56:00 | 作者:宁瑄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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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16日,交通早高峰期间,在南京市政府门前路。驾驶出租车的胡师傅碰到了“麻烦事”,正常绿灯起步的胡师傅撞到了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正在路口执勤的一大队四中队民警马世轩立即上前对伤者进行救治,所幸伤者只是擦破了膝盖,伤的不算严重。

在路口电动自行车东西向直行,出租车在南口准备左转弯,为什么会碰到一起呢?难道是有车“闯红灯”?抱着这个疑问,民警请求指挥室调阅路口监控,发现电动车是在绿灯最后两秒过线,还没到马路对面,就变红灯了。出租车一看自己方向绿灯一亮,冲上来就撞到了毫无防备的刘女士。

正当胡师傅和刘女士为到底谁的责任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交警上前解释,两车都没有闯红灯,但是出租车作为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况且电动车本身速度就慢,作为机动车要及时避让。作为一名老驾驶的胡师傅自知理亏,赶紧向刘女士赔礼道歉,并在交警的协助下,将刘女士送院就医。

交警借此提示广大驾驶员、交通参与者,大家在通过路口时除了要遵守信号灯外,还必须遵守《道交法实施条例》中的通行规则。比如“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右转弯让左转弯”、“无信号灯路口右侧来车优先行驶”等。只有牢牢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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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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