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中午1时许,南通市交警支队九大队在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与花园路路口设卡检查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1时30分许,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苏F**418的灰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色紧张,面对快速检测仪轻轻一吹后即想开车就跑,执勤民警迅速拦住车辆,并将驾驶员控制。
面对交警的询问,男子杨某称中午就喝了1两多白酒,随后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口吹式酒精检测发现,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达到了8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执勤交警将男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1时45分许,正当执勤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交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检查点很远便停了下来,并看到驾驶位置上的一名男性驾驶员迅速下车离开,而坐在后排的一名女性则直接坐到驾驶室内。
执勤交警见状迅速跑了过去,面对交警的询问,女子称刚才就是她开的车,面对交警的进一步询问并告知其作伪证的后果后,女子终于承认刚才是其亲戚开的车,而其舅舅现在不知去向。细心的民警发现,在离查获车辆50米远处有一名男子很是可疑,时不时的从路边探出头来向这边观望。执勤民警迅速驾车将男子截获。
面对交警的询问,男子蔡某承认刚才是其开的车,并且中午喝了1两白酒,经口吹式酒精检测,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45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由于其未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警方对其处以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目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杨某的血液样本已送往南通市交警支队血液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杨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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