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早上7点多,徐州鼓楼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史筝,在巡逻至中山北路立交桥南,发现一起私家车与公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在民警处理这起事故的时候,民警意外的发现公交车司机竟然涉嫌酒驾。
记者在现场看到,白色越野车前保险杠破损,公交车尾部也有轻微刮痕,两车损失并不严重。但交警在处理这起事故的时候,竟然意外的发现公交司机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检测,公交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公交车司机章某表示,自己是昨天晚上喝的二两白酒,今天一早6点钟就上班开车上路,没曾想因为被追尾而查出酒驾。
据了解,当时发生事故时,公交车上共有10多名乘客,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对于自己隔夜酒驾被查,章某表示自己非常后悔,也很后怕。
对于事故,交警当场作出认定,后车负事故全责,但对于公交司机的酒驾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根据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应当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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