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给社区 为何到期收不回?

2016年05月11日 17:22:00 | 作者:何畔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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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民吴女士在秦淮区康居里小区有一处房产,两年前她把房子出租给了中华门街道下码头社区居委会。按说,房子的承租方是社区,应该比一般人可靠得多,可让吴女士没想到的是,房屋到期后,社区却迟迟没有归还房屋,这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吴女士的住房在康居里小区2栋6号,2014年5月,吴女士与中华门街道下码头社区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协议在今年5月4号已经到期。在房屋的租赁合同上,明确写到,承租人是下码头社区,签字人是社区副主任魏成美。吴女士说,今年一月份,因为儿子结婚要用钱,她已经将房屋出售,可到现在,租期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社区始终没有归还房屋。

  吴女士说:“当时他说会想办法在合同到期之前,让住户迁出来,有了这句话我才把房子卖掉,现在造成我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我要付违约金,产生的费用我怎么承担,从来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那么,居住在出租房内的到底是什么人呢,为何又迟迟不愿搬出呢?11日上午,在记者的陪同下,吴女士再次来出租房。得知吴女士的来意之后,这位租房者张某拒绝为吴女士腾出房屋。原来,现在住在吴女士房屋里的,并非是与她签订租房合同的下码头社区副主任尾魏成美,而是下码头社区安排的一名拆迁户。拆迁户张某表示,自己房屋被拆后一直住在这里,由于没有新的住所,自己当然拒绝搬出。

  拆迁户张某表示,“我和她不认识,是拆迁办的让我住在这边的,她房子到期了,我没有和你签合同,如果是我签合同到时间我肯定兑现。”

  直到现在,吴女士才明白过来,当初下码头社区从自己手中租下这套房子,是为了给社区拆迁户做临时过渡使用的,而具体负责拆迁事宜的,是秦淮区征收办西街现场指挥部。为此,这几天吴女士多次找到西街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唐义远,但对方的态度让吴女士很难接受。

  拆迁办工作人员解释:“不是我不给他出来,是她不愿意搬出来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的房子要收回)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位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不仅一个劲儿表示,这事儿和自己没有关系,更不愿意出面跟租房人沟通。拆迁办工作人员说:“你们自己进去找她聊,我进去就谈不成,我就在门口,她跟我谈不愿意谈。”

  吴女士认为,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对于该履行的协议不遵守,而对出现的问题又不闻不问,这样的态度让她很恼火。

  随后,记者找到了租房协议的签署人下码头社区副主任魏成美,她表示,社区只是负责帮助拆迁办租房,在吴女士的房屋到期之前,他们多次给拆迁户张某寻找过其它房源。

  南京中华门街道下码头社区副主任魏成美说:“早就开始找房子了,找到了她不愿意,我们有什么办法呢,拆迁户不愿意去。”

  得知吴女士一家的具体情况后,秦淮区拆迁指挥部西街项目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安排工作人员抓紧时间给拆迁户找新的住所,尽早归还吴女士的房屋。秦淮区西街拆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刘克志表示,自己答应协调了,而且跟领导汇报了,吴女士嫌之前的楼层高,现在又找了个一楼的,搬家也需要两三天的。

  中华门街道负责人表示,对于房屋延迟归还给吴女士造成的损失,他们也将和上级部门汇报,给吴女士一个妥善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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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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