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出实招: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长办理时间

2016年05月10日 13:54:00 | 作者:lxjsnj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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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记者今天(5月10日)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窗口服务效率,自今年6月1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份、12月份延长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提取次数由以往的一年两次调整为每年一次。

根据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提取金额按每月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按每月不超过1800元计算。

公积金中心提醒,前去办理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时需带齐材料,其中,职工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公租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而租住商品房的,则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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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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