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4.1”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被追究

2016年04月30日 18:08:00 | 作者:lxjsnj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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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4月30日)从省林业局获悉,2016年4月1日下午2时许,连云港市连云区荷花社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明火于当日21时15分左右扑灭;火灾发生后,连云区委区政府立即成立责任追究组介入调查,对8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处理: 对连云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广军和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旻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对连云街道党工委组宣委员兼荷花社区防火责任区联系点领导陶洋、荷花社区党委书记孙红进行立案调查;对荷花社区护林员翟新花由连云街道予以辞退,对当天值班人员曹鹏耀、刘璐由连云街道进行诫勉谈话,对荷花社区防火专干张涛由连云街道予以批评教育。同时,连云区委区政府还决定,一是限令当地村民委员会在火烧迹地处进行树木补载,目前已补载幼松300余棵;二是提高该区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的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增加600元。

  此次森林火灾起火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街道荷花社区荷花池村后云台山西坡的一处集体山林,林内散坟较多,林相为黑松、杂阔混交林及灌木丛,林分质量不高。火灾发生后,连云港市区两级政府、森防指、林业局领导立即出发赶往现场,同时,调集了市属7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及附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级扑火突击队近200人,连云港警备区、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边防干警和连云区全体机关干部500多人,共计700余人、20多辆车赴现场共同参与灭火。

  经现场勘察,火灾过火山林面积约160亩左右,受害面积约13亩,过火多为茅草及小灌丛,少量黑松过火受损,现火烧迹地野草已经开始发芽返青。火灾发生后,连云区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达到现场,快侦快查,并将上坟烧纸的肇事者(2名妇女,分别为65岁和35岁)当场抓获,目前该2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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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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