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3日)晚上10点左右,南京浦口区市民戴先生打电话向我们《零距离》栏目反映,一位80多岁的老人被女儿赶出家门,睡在了一楼过道里,非常可怜。
荔枝新闻记者在浦口区旭日上城25幢二单元的一楼过道里,看到了这位睡在地铺上的老爷爷。老爷爷告诉记者,他姓沈,今年83岁,是南京熊猫集团的退休职工,家住在秦淮区朝天宫附近,因为拆迁和女儿一起租住在这里。但是,昨天晚上他女儿将他的行李、被褥等全部扔在门外,将他赶出家门。
沈老爷爷说,他们夫妻俩生有一儿一女,老伴于五年前去世,儿子因患肝癌也在去年一月份病逝,欠下银行和亲戚朋友的外债150多万元,他给儿子的两套房产现在已被法院准备拍卖用于偿还债务。51岁的女儿没有固定工作,经济条件不太好,目前,女儿女婿已经离婚数月。沈老爷爷原本以为和女儿能相依为命,没想到未能如愿。社区服务站的社工张继微和丈夫戴超小两口主动上门找沈老爷爷的女儿调解,但无济于事。看到老人饥寒交迫,小两口买来面包和矿泉水先给老人充饥,邻居们也端来稀饭给老人,随后,小两口又拿来三床被褥帮老人垫在地上。晚上11点多钟,沿江派出所的多名民警来到现场,敲了几次门,老人的女儿始终不肯开门。考虑到已是深夜,民警表示,第二天再来调解。令人遗憾的是,今天的调解再次以失败告终,目前,老人仍然睡在过道里。社工张继微小两口表示将给老人送晚饭,并时常看望他,确保老人不会挨饿受冻。
看了这个新闻真令人心酸。不管你做女儿的有多少困难,赡养老人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有句话叫你养他小,他养你老。83岁老人到最后落得个无家可归的结局,实在不应该。既然调解无望,我觉得就应该动用法律的力量,来帮老人维权。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在此女儿奉劝一句,快把老爸接回家吧。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