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今天(3月24日),《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宁举行。《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办法》将江苏省实施行政许可实践中的首问首办负责制、办理时限承诺制等做法和经验加以制度化,明确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是开展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求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据省编办审改处处长李军国介绍,原来的889项审批事项中,有224项在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后被全面清理,并先后分7批取消下放减少了587项审批事项,占原来总数的66%,提前完成了本届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与此同时,江苏已于2014年11月25日正式对外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做到了目录之外无审批。

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答记者问

省编办审改处处长李军国答记者问
在评价以及监督检查方面,《办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实施满3年或者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明确和规范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对于行政机关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将同一行政许可事项拆分为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要予以杜绝。
针对是否会存在“办事慢、办事难”现象的疑问,省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表示,行政许可办理的条件、程序都是清楚的,全省特别是市县两级平台建设给力,能够做到全部办理。高建新还透露,因为承诺时限要求比法律规定时间短的原因,实际上大部分行政许可的办理都比法律许可的时间短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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