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小学生蒙蒙状告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划分小学学区不公,导致自己无法就近入学一案,二审终审宣判。今天记者了解到了相关情况。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建邺区教育局在划分学区的过程中,的确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明显不当情形,因此判决驳回蒙蒙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这也就意味着,蒙蒙要求建邺区教育局重新划分学区的诉求失败。
关于蒙蒙上诉中提出建邺区教育局未能'广泛听取意见',属程序违法的意见,二审法院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广泛听取意见'的具体操作步骤及程度没有明确规定,本案中,建邺区教育局组织了公众参与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征求了意见,应认为符合'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要求。但同时法院认为,建邺区教育局在广泛听取意见环节有待完善。
审判长表示,本院也认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广泛听取意见,是最低限度的一个程序要求,所以,并不排斥在个案当中,提供更加合理和完善的程序保障,施教区的划分,关系到适龄儿童和少年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建邺区教育局作为具体负责教育的行政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同类工作当中,应当尽可能的增加听取意见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公开性。
关于蒙蒙提出建邺区教育局划分学期不合理的意见,法院认为,考虑到目前教育资源不均衡、学校分布不均匀等因素,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就是最近入学,建邺区教育局划分学区不存在明显不当情形。但同时法院认为,建邺区教育局在划分学区的合理性上仍有不尽之处。
审判长介绍,本案中,被诉行政行为虽然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亦不存在明显不合理,但应注意到其合理性尚有提升空间。由于施教区划分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这一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因此,教育部门应尽可能在今后的施教区划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程序,提升合理性。
二审败诉后,蒙蒙的父亲表示很遗憾,他提出明年自己的小女儿也将上小学,到时候,如果学区不改,他仍会代表小女儿起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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