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救护车闪着警灯正在救助病人时,享有法定的优先通行权,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应当主动避让,给生命让开通道。但3月14日中午,徐州泉山交警却查到这样一起闪着警灯的救护车,交警没有在车内找到病人,却看到了一棵树。难道这棵树也需要紧急送医?
3月14日中午,徐州泉山交警大队民警尹泉在三环南路茶棚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安徽牌照的救护车闪着警灯,车内好像装着其他东西,民警立即上前进行了检查。
车上坐着3名中年男子,没有医护人员,尹警官让其打开车厢,确定车内到底装的什么。打开车厢后里面竟然放着一棵树,交警问其为何救护车亮着警灯,没有拉人而是拉的树?面对交警的质疑,驾驶员张某称他们从安徽萧县送急救病人到徐州二院的,至于里面的树,是回去顺路稍带着。
驾驶员张某称他们并没有闯红灯,但当交警问其为何拉着树也要开警灯,张某默不作声。经过检查,车辆没有其他问题,交警根据规定,对其违规使用标志灯具以及非法拉货的的行为给予300元罚款。
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以使用标志灯具的。在救人、救火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情况才享有优先通行权,不是用来拉树干私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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