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3月15日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被告人卢某伙同他人,将西地那非和他那拉非药物成分,惨入假冒的壮阳类保健品中销售给他人食用,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2015年12月9日,徐州铜山法院一审判主犯卢某有期徒刑19年,第二被告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3月14日中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



画面中的这两名被告人,来自河南,之前看到男性保健品市场不错,就开始寻思着,在这条路上捞一笔。2011年以来,被告人卢某以营利为目的,冒用他人的保健品批准文号,自行设计商标名称、包装盒,并伙同他人生产“印度红丸”、“鹿血胶囊”等十余种保健品。


为了能达到一定效果,被告人竟然往所销售的假冒保健品中添加一种特殊的成分“西地那非”。西地那非其实就是伟哥的主要化学成分,人如果长时间食用这样的保健品,后果恐怕不言而喻。

而被告人李某作为卢某公司的员工,从2013年起为部分保健品刻制假公章,并在网上找人开具假发票,其行为同样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3年多的时间里,卢某的所谓保健品通过销售人员在江苏、河南、安徽等多地进行销售,影响范围非常大,涉案价值高达人民币600余万元。
两被告于2015年12月9日,分别被徐州市铜山法院判处,主犯卢某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

3月14日中午,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并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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