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天价学区房”,不如改善家庭教育品质。前不久,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的这一回应让人们再次将目光聚焦至家庭教育。
【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制】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方面,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制定家庭教育法,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全国政协委员张静表示,全国妇联最新开展的调查显示,近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法律地位都已通过立法得以确认,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认为,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庭的私事,更是具有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由于家长责任缺失、监管不力,危害儿童生存发展甚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家庭教育立法首先必须要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
【立法措施要具体可操作】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之所以有6000万留守儿童,就是因为很多家长做了父母后,没有意识到孩子需要陪伴,需要强有力的监护,“一出生就丢给老人带”的情况很多。除了留守儿童,还要警惕“隐形留守儿童”。因为父母不陪伴孩子、不教育孩子的情况,在城市也很多。专家建议,家庭教育立法首先要解决监护人必须要对家庭教育负起主体责任,还应该规定尊重孩子的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此外,立法一定要具体、可操作。如果孩子出现了不良行为,应当强制对父母进行培训。如果父母严重失职,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就涉及到剥夺监护权的问题。此外,还应当明确政府、家庭、社会机构等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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