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下午4点多,南京浦口华侨城小区,市民盛某报警,称自己的宝马又被人锁了,现在无法开车,报警求助,接警后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现场据盛某称,自己的车子是被小区另一车主给锁上的,此前(2月14日)因为倒车不慎,碰伤了他的英菲尼迪,当时自己并未注意,几天后对方车主拿着监控找到自己,说是自己倒车时撞倒了他的车子,自己看到监控也认可了,可在保险公司人员来现场查看确认时,原来该车遭撞击处竟有2次碰伤,就是说,在同一位置,早前就已被人撞击过,经调取监控查看,确在2月13日时,该车就已被他人(车子车牌不明)撞击过,自己当然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只能承担后面一次的责任。而事后赶来的英菲尼迪车主方某却十分气愤,据称,盛某车子正是他锁的,自己车子确曾遭受过两次撞击,两次撞击位置也几乎重合(无法判定哪一次更重),但盛某撞车后竟然逃跑,并未选择报警,自己还是在查看监控后才找到了盛某,现在车子已经交警9大队认定了赔偿责任,可盛某却拒绝赔偿(共计1万多元),自己只得将他车子锁了。据悉,上次因为赔偿纠纷,方某已经锁过一次盛某的车子。民警了解情况后,当场批评了盛某在撞击他人车辆后不及时报警却选择“跑路”的行为不对,,明显有肇事逃逸嫌疑,而方某在索赔不成两次私自锁他人车子的行为也很不妥,如双方协商赔偿不成,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径。鉴于现场双方对立严重,争执不下,警方提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端,双方对此无奈接受。
警方提醒,车主出现意外碰擦或撞击理应及时报警,交由警方判定双方赔偿责任,切勿肇事逃逸,出现纠纷后,被撞一方也不应擅自锁人车子,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完全可走正常的司法诉讼程序,切勿试图通过要挟甚或武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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