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个月底,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市民王某报警称,自己家里遭贼了,数千元现金和部分物品被盗,可警方在现场勘查之后,并没有发现有盗窃的痕迹。那么这些东西到底被谁拿走了呢?
在民警勘察现场过程中,报警人王某一直在旁边陪同,说明被盗情况,和民警一起分析案发现场。民警仔细勘察之后认为,这起盗窃案件另有玄机。民警认为这起案件的现场不符合盗窃案的特征。
既然不是入室盗窃,那么数千元现金和平板电脑去哪了?经过民警的耐心询问和劝说,王某终于说出了实话。原来家里的数千元现金,都被王某拿出去招待朋友了。既然自己把钱花掉了,又什么要报警呢。王某坦白自己把家里的钱花了,怕老婆生气,于是报假警称钱丢了。
就为了向老婆交差,王某报假警,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拘留及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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