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说不!淮安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03月02日 03:59:00 | 作者:立早笑影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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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统计数据显示,家庭暴力现象相当普遍,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达到30%,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暴力而解体,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今天(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今天上午,江苏徐州审理了一起典型的家暴离婚案件。原告陈某和被告李某2001年结婚,婚后男方多次施暴,2010年就因家庭暴力调解离婚。2012年又因为孩子复婚,复婚后丈夫变本加厉,导致女方3次治疗,2次报警。

庭审现场原告代理人要求,第一 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第二 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第三 依法侵害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 要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第五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同时,新法还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今天上午,江苏淮安市清浦法院发出了新法实施以来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2015年12月,清浦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陈某称曾因生活琐事遭遇家暴,自己被殴打导致晕倒。

受害人陈某介绍,只要丈夫骂她不回,骂两句就算了 要回一句转过来就打,经常朝头上敲,还有就是踩啊踢啊等。

陈某担心再次遭遇家暴,今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向赵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对申请人陈某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从即日起6个月内禁止申请人丈夫赵某殴打陈某。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人身保护令发出之后,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保护令的规定 ,情节严重可以对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可以进行训诫,同时视情节严重进行罚款和拘留。 与此同时,专家也表示,针对反家暴法的具体规定,如何落地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南京市妇联副主席介绍,法律出台了,作为源头,作为保障,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相信还有一些细节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基层做一些探索,比如说,人身保护令,法院具体实施,还会有一些实施层面的探索。具体实施,要落实到社区。解决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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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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