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29日下午2时20分许,镇江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网上巡逻时,突然发现扬溧高速扬州往溧阳方向18公里附近应急车道上一名行人挑着担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便立即指挥民警应福台和辅警张国文赶到现场,将这名准备步行一千多公里去厦门的男子带离高速公路。
当日下午2时20分许,镇江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正例行网上巡逻,突然发现扬溧高速扬州往溧阳方向18公里附近应急车道上有一名行人,拉近镜头一看,这名行人竟然还挑着一副担子,晃晃悠悠的走着,周围车辆一辆辆呼啸而过,危险万分,见此情景值班民警立即指令巡逻民警赶往现场处置。
接到指令,民警应福台和辅警张国文赶往现场,在21公里附近发现了这名行人,民警立即将其拦下,告诉其高速公路行人禁止通行,且有很大危险性,随后民警将其带上警车就近从镇江南收费站驶离高速。
经过询问得知,该男子姓殷,扬州八卦洲双桥大队人,60多岁,平时在扬州做清洁工作,自述哥哥嫂子在厦门,春节因为工作忙没时间去看望大哥,过完节就思量着去看望几年没见的哥嫂。他用两个蛇皮口袋装了三只咸鹅,还有一些咸肉、茨菇等哥哥爱吃的家乡特产,用一根木棍做扁担挑着就上路了。由于他平时做清洁工作,在扬州附近收费站干过清扫,他拿着扫把扫了会地,随后就挑着担子上了扬溧高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也没注意,他按照记忆中的路线往厦门方向走去。到民警找到他时,他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走了十多公里。面对民警再三询问他是不是到镇江的乔家门?他很肯定的说是靠近江西的厦门,上次他是走了三天三夜才到的,民警对他的回答佩服得五体投地。劝说他回扬州或者坐火车、长途车等去厦门,民警可以买票赠送给他,他跟民警讲必须把东西送给哥哥才能回家,因为不识字,坐车不认识路,走着去才能找到。民警只得告诫他不能再上高速公路,随后殷某自行离去。
民警在此提示大家: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通行,不管什么样的理由行人都不可闯入高速公路,一旦被车辆碰撞非死即伤,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要承担主要以上的责任,万不可图一时方便而随意进入高速公路。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