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江苏警方实施4项服务群众改革措施

2016年02月28日 15:05:00 | 作者:虞根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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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警方今天发布信息,从3月1日起,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8项改革措施中有4项正式实施,这4项措施中涉及户口迁移和交通管理。一个多月前,江苏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其中有两项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另有两项将于今年5月1日和7月1日实施,而3月1日实施的有4项。

  这4项措施分别是:放宽户口登记迁移政策。新政策实施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江苏籍华侨,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直接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向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直接恢复户口。对于查找不到注销记录的江苏籍华侨,以及非江苏籍华侨回国来江苏定居的,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在保留原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情形的基础上,放宽了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增加了特定条件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军人家属和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的投靠情形。

  实行机动车号牌网上自选,省内机动车车主办理各类小型汽车新车上牌,可登录各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公布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段内自主编排机动车号牌号码,供编排的号牌号码不少于5万个。

  实行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省内机动车车主、驾驶人从今天起可登录江苏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APP,查询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对适用简易程序且不作记分处理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助处理并缴纳罚款。

  优化机动车检验服务,针对6年内免于上检测线检测的车辆每两年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从今天起在全省所有居民区附近公安交警大、中队和有条件的派出所,以及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代办车辆业务单位,全部设立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方便群众就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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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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