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乡村教师扶持计划 回乡当教师将成香馍馍

2016年02月24日 17:34:00 | 作者:苏姑娘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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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于2015年12月18日正式出台了《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今天(2016年2月24日)下午,江苏省教育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详细解读了《实施办法》的主要政策举措,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相关负责人也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补充说明。

《实施办法》因地制宜 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这个范围,比国务院于2015年6月8日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规定的更广,这是基于我省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实际情况来界定的。根据这一口径统计,我省乡村教师总共约有26万人,占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72万教师总数的36%。

《实施办法》按照“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改革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提出了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拓展师资补充渠道、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生活待遇、修订职称评聘办法、加速教师城乡流动、加强教师培训力度、完善教师荣誉制度等八个方面的扎实举措。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一专多能”成师范生培养大方向

乡村教师的定向培养,是我省师范生培养的一个新动向。杨湘宁介绍说,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周边省份的师范生愿意来我省乡村执教,但大多因为没有归属感而来去匆匆。因此,我省听取了教学点和行政部门的建议,决定培养一些对家乡有感情的老师。定向培养的对象为各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毕业后回本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即确保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对按协议到苏北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省财政还将给予学费补偿。

目前,我省还未规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人数和学科指标,先确定各县的需求和考生的意向,再往前推进;另一方面,由哪些院校参与定向培养,师范类学科如何分布,具体方案还在讨论中。但“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乡村教师,已确定为师范生培养的大方向。

乡村教师职称评聘 加大师德及经验权重 淡化硬性指标

正在修订的江苏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也是一大热点。我省将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聘办法,打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加大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和乡村任教年限权重,同时淡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对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取消本科后5年方可申报的要求。

此外,我省还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为城乡教师均衡配置提供政策支持;加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建设,促进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力争到2020年,全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高,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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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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