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宣布从今年2月1号起,房地产广告中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等事项,以及承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表述将视为违规。1月4日,荔枝新闻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30分钟到新街口,买房送户口、送上学名额……这些耳熟能详的售楼广告标语,从下个月开始将被视为违规。今年2月1号即将开始施行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同时,承诺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表述将被禁止。
得知这一消息,南京市民钱女士深表赞同:“现在买房都是为了孩子,要比较好的学区。买房是为了孩子,如果不打广告肯定是学区不是太好,如果好也不可能不打广告,肯定也是担心是分校啊,分校肯定是对孩子教学可能不太好吧。“
江苏省工商广告处一位负责人表示,这次, 工商总局专门就房地产广告出台的规定,其实是对《广告法》的一种补充。通俗的说,相关的规定更细致更具体了:
“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的,是不允许的;一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来表示项目位置的,这个是禁止的。比如你的建筑项目到达医院啊、新街口啊要多少时间,这是不允许的;房地产广告当中,如果涉及商业、市政、交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条件的,比如说你正在规划中,或者在建设中的,你必须要在广告中要注明,(究竟)是在规划中还是在建设中。”
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许明表示,开发商承诺了很多,但很多没有做到,这是近年来房地产投诉的一大顽疾:“我想,这个《规定》的发布,肯定是吸取了以往房地产消费纠纷过程中,虚假宣传、过度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吸取了这个教训而制定的。我们对这个规定的发布表示欢迎和支持。”
但是,许明也认为表示,规定不是万能的,消费者还是要擦亮眼睛。新规定虽好,有待落实:“我们也呼吁,在买卖房屋的时候, 要理性分析你所掌握的房地产的相关信息,而不能听销售人员的口头忽悠。这个规定发布以后,会导致泛地产尚在发布的广告书面上没有了,但是一些销售人员会通过口头的游说、不实的承诺,所以我们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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