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个月 电锯“咬伤”三人手指

2016年01月04日 14:53:00 | 作者:何畔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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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张先生和其他两位工友都是做装修的木工,2015年5月份先后进入南京湖熟一家红木厂打短工,不料,6到8月份,三人陆续受伤,而且全部伤在手指上。频繁发生工伤事故,这家企业管理是否存在问题呢?

张先生表示,2015年5月10日,他进入南京湖熟街道一家木艺公司工作。公司当时接了一批订单在赶工,所以突击招收一批木工。6月4日早晨,他在操作电刨加工木料时,发生了意外。

经手术处理,张先生的食指指尖皮肤是从手指内侧外翻过来的。他的左右手食指明显长短不一。张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并没有引起厂方的重视,相同的事故又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又发生了两次

2015年12月29日上午,记者和湖熟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一起陪同三名工友来到这家舜宸木艺厂。企业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到一笔大理古城的仿古门窗加工订单,为了赶工期找了一批临时木工。哪知这三人并不适应工作,出了事。

记者发现,厂方没有与张先生等三位工友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发现金。 厂方负责人表示,这三起事故与个人麻痹大意有关,不过公司也第一时间垫付了医药费,并愿意赔偿。

湖熟街道劳保所执法人员表示,在已经固定了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可在医疗行为结束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先通过仲裁,仲裁不成就申请鉴定。此外,无论是不是短工,企业用人都要签合同交保险,否则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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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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