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报道了南京将首次对排污权指标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明年1月1日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也将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企业的排污成本进一步上升。企业花钱购买排污权,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多买多排呢?今天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事情情况并非如此。
目前南京是政府向企业收取的是排污费,就是根据排放污染物的多少缴纳一定的环境补偿治理费用,而排污权则是指企业在排放前,就要向政府出资购买,依法向水和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南京河海大学环境法所长李义松表示,法律他开始要对环境总量 进行一个核算,这个总量确定之后 开始要对总量进行分配,行政许可之后获得民事权利,可以进行交易 ,以目前南京现有的工业企业规模计算,全年将为此缴纳2亿元左右。企业如果想改建、扩建项目,就必须再花钱向政府或者其他企业通过拍卖等方式再买排污权,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必须低于城市环境总体容量的前提下 ,因此有钱也不能任性。
南京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表示,对于购买排污权的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你有社会资本有钱, 想买指标那是有程序的,要看企业要看项目在区域内有没有总量,在行业有没有总量,企业有没有完成 减排任务等等,都是审查的重要条件。同时,如果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排放,排污权指标没有用掉,可以拿到二级市场上进拍卖或出租,收入全部为该企业所有,而所有政府所售排污权资金全部上缴财政,用于环境保护与治理。
南京河海大学环境法所长李义松表示,对于企业而言现在这个排污,已经变成他的经营成本,通过这样的两种机制,使得企业能够尽可能的,比方技术改造或者其他方法,降低他的排污从而减少他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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