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简单说就是谁污染谁买单。荔枝新闻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2月下旬,南京市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次对排污权指标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明年1月1日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也将开始实施。
到底什么是排污权呢?就是指排污单位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权,是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污权和大家所熟知的排污费是有明显区别的。排污权有偿使用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政府出售环境容量的使用权、企业购买排污权指标的费用。与此不同的是,排污费是环境恢复价格,是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后,污染者对环境损失的补偿。

据了解,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文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种废气和废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权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作为公共资源进行交易。
自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的工业排污企业将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对其有偿获取的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可以使用、转让和抵押。排污权指标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荔枝新闻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征收标准为2240元/年·吨;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在纺织印染、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电子等7个行业有偿使用征收标准分别为4500元/年·吨、11000元/年·吨,其他行业征收标准分别为2600元/年·吨、6000元/年·吨。排污权有偿使用将分步实施,2016年按照征收标准的40%执行,2017年按照70%执行,2018年起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如果选择一次性缴清5年有偿使用费用,还可以在之前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优惠。

南京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告诉记者,推动这次排污权交易改革,主要是多管齐下,加速环境改 善。同时也是以利益杠杆撬动企业从“要我减排”到“我要减排”。究竟排污权交易实施起来是个什么样,荔枝新闻记者将在12月下旬实际交易现场为您发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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