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具体到江苏,平均每天大约有490对夫妇离婚,也就是说。不到3分钟就有一对夫妇成为陌路人。他们为什么要离婚,当初结婚时的海誓山盟都到哪里去了?
今天(12月7日),南京52岁的魏某就把自己59岁的丈夫黄某告上法庭,她坚决要跟丈夫离婚,来听听她婚姻中的酸甜苦辣。
这对共同生活了21年的夫妻对簿公堂。52岁的妻子坚决要求离婚,而59岁的丈夫则认为夫妻关系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就是为了房子,没有房子什么矛盾没有。丈夫黄某称,妻子对自己的的怨恨源于两套房子。1998年和2011年,自己拿到了两套拆迁安置房,并全部过户到自己名下,这引起了妻子魏某的不满。妻子认为两套房子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一半,但自己不同意分配,于是矛盾产生。妻子魏某说,自己1994年1月1号和被告黄某结婚,当时两人都是再婚,各自都带着一个孩子。因为是再婚,她更珍惜这次婚姻,为了能让生活条件好一些,她作为一名女性,一天打两份工,把每个月挣的钱全部交给丈夫,并无怨无悔。
日子在平淡忙碌中很快过去。转眼间,他们各自的儿子都已长大成人,并开始谈婚论嫁。可让妻子魏某没想到的是,2011年丈夫黄某拿到两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后,对自己的态度突然改变。原告妻子魏某介绍,婚后的矛盾主要他把那两套房子买回来以后就不理她,碰也不给她碰,外面男人多了你去找去,就这样对待她。
妻子魏某明显感觉到丈夫的冷落,而紧接着,丈夫不跟自己商量、就把其中一套房过户到和前妻所生的孩子黄某某名下,这更让她觉得丈夫根本不把自己当回事儿。2012年底,妻子魏某开始打官司,争取拆迁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今年6月17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紧接着,魏某再打离婚官司,并要求法院均分两套房子。法庭上,丈夫黄某不愿意离婚,并称房子的事儿可以商量,但妻子魏某已经不愿再给丈夫机会。现在商量迟了,现在看法院。
一起因房子所引发的的离婚诉讼,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决?秦淮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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