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讯,“双十一”已经过去了,接下来的“双十二”同样也是网购狂欢节,网购达人倾力“血拼”之际,热衷网购的徐州市民王小姐却无心顾及这场网购盛宴,她正在和电商巨头京东商城打一场维权官司。
王小姐称,在2015年1月7日,她在京东商城购物网站购买了一部限量版的手机。当时她看到网站上标注的价格是2499.99元,而且手机是限量版的,于是就点开抢购并立即支付了相关费用,当其完成支付后却发现,自己实际支付的价格是2599.99元。
王小姐就立即联系了京东客服,客服当时表示愿意退还100元的京东购物卷,但遭到了王小姐的拒绝。王小姐认为京东商城的“低标高卖”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应当以手机退一赔三,也就是手机价格的三倍给予赔偿。
随后,王小姐向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大吴法庭提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处京东商城构成价格欺诈,并按照退一赔三对其进行赔偿。12月2日中午,徐州贾汪法院大吴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经过庭审,根据原被告双方所出示的证据来看,王小姐所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京东商城的法律顾问当庭表示,王小姐所提供的证据不足,请求法庭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王民报表示,王小姐的维权意识是值得肯定的,但根据本案庭审情况来看,王小姐在证据搜集上还欠缺很多有利的证据,来证明商家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下一步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择日进行宣判。
王民报法官表示,网购维权应当注意在第一时间搜集证据,要保持证据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交易快照的截屏必须能够看出截屏的时间和出处。如截屏不能看出出处,可以采取完整视频同步记录的方式,进行搜集证据。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