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节过后,相关纠纷开始增多,有的是因为物品质量问题,有的是因为快递费的原因。最近,南京市民曹女士遇到这样一件事情,她买的东西有问题,卖家答应更换,但是要求她承担其中的8元运费。那么消费者该不该掏这区区的8块钱呢?
消费者曹女士通过天猫网站向苏州一家刺绣有限公司买了几件工艺品。收到货后, 发现其中一把售价198元的扇子有质量问题。经与卖家协商,对方同意更换,并爽快地承诺愿意承担来回运费10元。
但曹女士询问快递公司后得知,起步价是18元,因此她要求买家承担18元运费,但是卖家只肯承担10元。曹女士认为, 当时她购买工艺品,对方就已经收取了20元的快递费,她认为卖家只承担10元运费不合理,于是向消协投诉。
调解中,该商户负责人却给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他认为曹女士为了区区几块钱,竟然向消协投诉,太斤斤计较了。而消协人员指出,维权不论标的大小,只要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就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再说,商家为了这8块钱的运费差价,竟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究竟是谁在斤斤计较?这位负责人无话可说,当场答应了曹女士的要求,如实承担了快递费用。而曹女士也不再要求索赔。
消协人员指出,很多消费者在购物中遭遇不愉快之后,一般都选择自认倒霉、沉默是金。从表面上看,这是因为消费者嫌麻烦、图省事,欠缺维权意识,可细细想来,事情却没有这么简单。消费者维权也要考虑一下成本,投诉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倘若仅仅为挽回几元、十几元钱的损失,最终下来可能是得不偿失,这样消费者还有多大的维权积极性呢?而那些不良商家即便被投诉了,也未必会受到严惩,风险系数不高,自然是肆无忌惮。
其实针对商家的“忽悠”行为,新《消法》已经为消费者撑起了保护伞。如果商家的行为涉及到欺诈,赔偿额度“保底”五百元。这样一来,消费者即便遭遇商家的“小欺诈”,也有望获得不菲的赔偿,这大大提高了消费者投诉的积极性。当然,前提是消费者要有“较真”精神,在消费过程中即便受到的委屈再小,也要“锱铢必较”。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