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宋某某,盗割徐州铁通公司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造成三百多户电话、宽带用户的信号中断,更造成一万余元的经济损失。11月18日中午,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5年4月30号凌晨两点左右,徐州铁通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缆防盗仪,发现有人正在华润小区附近盗窃通信电缆。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当场将嫌疑人抓归案。
经勘查,宋某某剪断了近400米的通信电缆,造成铁通公司321户电话用户、362户宽带用户数小时的通信中断,直接经济损失10527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破坏手段盗窃他人财物,造成公共财物的损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宋某交代,他把整根通信电缆用液压钳剪断之后,正分割准备装车,没想到就被警方现场抓获。经法庭调查,2006年,宋某某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被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之后,他一直在徐州市打散工,收入十分不稳定。前段时间,因为做小生意又折了几千块钱,宋某某便决定再次铤而走险。
目前此案仍需进一步审理,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养活老婆孩子、是对家庭的担当。但君子爱财、取之有盗。手头紧、没钱,不能成为偷盗乃至犯罪的理由!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