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午,徐州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2名嫌疑人因为缺钱,就预谋抢劫,在选定好目标后,持刀威胁女受害人,由于受害人的强烈反抗,最终没能抢劫成功,结果反到把自己送了进去。
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被告人张某和刘某,在今年9月3号夜里11点多钟,两人经过预谋后,先驾车到安徽宿州偷了一副安徽车牌,又在丰县偷了一副车牌,然后就来到了沛县某银行门口,尾随一名单身女性,并对其实施了抢劫行为。
两人经预谋后,由刘某负责驾车接应,张某下车尾随并实施抢劫。领张某没有想到的是,在抢劫过程中遭到了女受害人的强烈反抗,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张某手中的匕首还划伤了女受害人,致其轻伤二级。惊慌失措的张某和刘某开了车就开始逃跑。两人在逃跑的过程中,虽然换上了偷来的车牌,在案发的路段也没有监控,但民警很快通过其进出沛县的监控,锁定了两名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最终,2人不但抢劫没有成功,还被民警给抓个正着。经法庭调查,被告人张某在2009年就曾经因抢劫罪被判刑,此次抢劫虽未得手,但由于其持刀划伤受害人,加上其因同罪名曾受法律制裁,主审法官陈兆霞介绍说,抢劫罪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量刑。因为张某有持刀和抢劫前科,两被告人犯抢劫罪的量刑基点应当是4年。法庭将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对其加重处罚,法庭将在合议庭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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