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种网络聊天工具给人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你一不再意就可能会上骗子的当。被告人曾某等人,通过在互联网上购买木马病毒,利用木马病毒来盗取他人QQ号,然后通过与其亲朋好友聊天,并对其实施诈骗。11月10日中午,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3年8月,被告人曾某、李某和陆某预谋进行网络诈骗,并由被告人陆某购买银行卡,被告人曾某购买木马病毒,被告人李某利用该病毒软件盗取在非洲打工的尹某的QQ号及密码后,被告人曾某登陆该QQ账号冒充尹某与尹某妻子梁某聊天,编造其同事的母亲有病急需用钱的虚假事实,要求被害人梁某向被告人曾军指定的银行账号汇入人民币25000元。由于,受害人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的老公,就将钱给汇了过去。
发现受骗后赶紧报警,民警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三名被告,并将其抓获,三被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调查,三被告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盗取QQ号,有人负责和受害人聊天并实施诈骗,有人专门负责去银行提取诈骗来的钱财。
据三被告交待,他们先以30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了木马病毒,然后在利用木马病毒盗取他人QQ帐号和密码,通过盗取来的QQ号与受害人进行聊天,从而骗取受害人钱财。
公诉机关指挥,三被告犯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三被告的具体犯罪事实,建议法庭对其采取9个月到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在合议庭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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