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7月11日,徐州市大屯煤电公司上海路农业银行门口,发生一起盗窃银行取款人车内现金案,受害人刚从银行取出的12万元现金被盗。徐州警方经过侦察,最终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这伙人自2007年开始,8年的时间,横跨9省1市抢劫盗窃7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千余万元。2015年11月6日中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其中两名被告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7月中旬,徐州沛县的市民宫某,去沛县某农业银行取钱给工人发工资,结果被一辆黑色PASST轿车尾随,致使其放在车内的12万元现金盗走。警方经过调取大量的视频监控,分析出作案车辆的行驶轨迹,并发现这是一个由四名东北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盗窃团伙,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随后警方赶赴吉林长春等地,将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据法庭审理查明,自2007年至2014年7月,四名嫌疑人通过盗窃并使用假冒车牌、频繁更换作案车辆,尾随银行大额取款人员,待机采用拉车门盗窃、用破窗器破汽车玻璃等方式抢劫、盗抢现金,查实作案70余起。案件涉及9省1市。根据调查,这4名犯罪嫌疑人之前都有比较稳定的工作,而且他们的关系相当密切。
据了解,在这4人当中,被告人田林曾经做过安保工作,具有相当强的反侦查能力,屡次逃脱警方的追捕,而且对于被害人的选择也非常精心。
经过庭审,四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法庭对四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志钢、张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张鹤、田林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四被告均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主审法官表示,像这起案件嫌疑人作案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涉案价值之大,在全国实属罕见。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伸手,就一定会有付出代价的一天。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的时候,最好有人陪同,提高警惕,注意自己身边是否有可疑的车辆或者人员。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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