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双十一”、“双十二”促销之后,工商部门都会接到大量消费者的投诉,比如商家出现拒绝退换货,虚假降价实则原价甚至提价,不退还订金等行为。11月6日,南京市工商局集中约谈苏宁易购、新百集团等20多家电商及实体商户负责人,规范“双十一”促销行为,并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降价,是集中促销的杀手锏,但不少电商存在以下问题: 在集中促销活动中,往往出现先提价后打折,用以假乱真的劣质倾销,在网上发布的信息 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 专用权,无合法来源证明等问题。
为此,南京市工商部门 约谈各大电商 及 南京本地大型实体商户的负责人,要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网络平台经营者 先行审查登记,线上线下的商铺,都不能因为 促销而降低商品质量。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曹炜 提醒在场的电商:
“应当保证 对商品或服务做出的承诺真实有效,网络经营者 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 诸如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是否完好、增加限制退货条件 等 排除或限制 消费者权利,减轻 或 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11月6日,南京市工商局对全市消费者发布了“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 乔晓明表示:
“面对促销信息,消费者应仔细阅读 促销规则及返卷使用规则,避免踏入 循环消费陷阱;提前看好商品价格,避免商家先涨价再打折;收到商品后,务必要先确定货物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再进行签收;若消费者收到货物后不满意,应及时与商家沟通,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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