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临工商约谈电商打“预防针”今年前10月网购投诉同比上升16.35%

2015年11月06日 19:18:00 | 作者:立早笑影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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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五天,'双十一'就要到了,各家电商都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为预防'双十一'期间 欺诈、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的出现,今天(10月6日)下午,南京市工商局召集了苏宁易购等10家平台商以及 南京新百等20家大型线下企业,组织了'双十一'行政指导。先提价后打折,用'第一''最低 价'等诱惑性字眼忽悠消费者,使用'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对于这些不利消费者的 行为,工商部门先给他们打了'预防针'。

今年1月到10月,南京市12315共接收消费者反映销售服务类投诉15120件,其中 网购13230件,占该类投诉的87.5%,同比上升16.35%。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看,网购矛盾集中 在合同履行8279件、售后服务1958件、商品质量1728件和广告宣传974件等方面。主要体现在低 价诱惑,劣质倾销,霸王条款以及虚假销售这四种常见病。

今年9月1号起,新的广告法正式实施,虽然未出台网络广告管理办法,但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对于网络商家违规发布的内容,由店铺注册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管辖。针对各电商促销,工商部门表示,'最低价''何止五折'等说法都违反了广告法。相较于老广告法的五倍广告费的处罚,今年,新广告法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副调研员介绍,新广告法对使用绝对话用语的处罚,是不考量广告费的,它是进行格式化的处罚,起点是20万到100万。如果双十一期间发布的广告,如果商家触及到这一条,处罚会很严的。

在网购消费中,有一些卖家自行列出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预付订金等'霸王条 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可以合理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权。

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保护处负责人介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12315进行举报。工商部门会根据老百姓投诉的信息搞一个数据平台,进行定点跟踪定向监测,对违法违规现象,工商部门一定会严厉查处。

双十一在即,面临网络电商集中促销热潮,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出消费 提醒:一、谨慎选择交易平台。选择资质完全、信誉良好、诚信度高的电商平台进行交易,切 忌通过微信、QQ、社区网站等社交聊天工具进行私下交易;二、保留网上交易记录。对商品价 格、品质、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约定,进行截屏保存;三、优选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要通过汇款 、扫'二维码'等方式直接付款;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交易过程中不可透露自己的账户或 私人信息。五、接收商品包裹时,应'先查验、后签收'。对商品有异议时当场拍照取证,予 以拒收;对于货到付款的消费者,更应在查验无误后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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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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