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男子开车与他人产生争执后当街拔“枪”指人

2015年11月05日 17:23:00 | 作者:赵磊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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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马山一夜梦醒后,发现自己的枪不见了,在丢失的枪里面有三颗子弹,马山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寻常的寻枪之路……这是由姜文主演的电影《寻枪》中的剧情。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五里庙派出所也展开了一场寻枪行动:深夜时分,扬州一位开着路虎车的男子在与路人发生争执时,从驾驶室里掏出了一把“枪”威胁恐吓对方,五里庙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连夜抽调大量警力进行排查,3小时后最终找到这把“手枪”,发现这是一把仿制得十分逼真的玩具手枪。

路虎男子当街拔“枪”指人

今 年10月25日深夜,扬州市公安局五里庙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晚10点左右,自己在市区曲江新苑南门附近的一条道路上骑车。突然看见马路上一辆路虎轿车正加速追赶一辆电动车。报警市民称,开路虎车的男子的很快追上骑车中年男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路虎轿车驾驶员从驾驶室里拿出了一把枪,还做了几个拉枪栓的动作,随后持枪直指中年男子,中年男子见此情形,吓得骑车调头就跑,之后路虎车驶离现场。

五里庙派出所教导员陈培洪回忆当时情形说:“当时我们也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弄清楚枪的真伪,所以一定要设法找到这个开路虎车的男子。” 持枪警情引起警方高度重视,本着对市民生命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社会的治安稳定,警方决定查个水落石出。

扬州警方3小时“寻枪”

恰好,报警市民精确地记住了路虎车牌号,民警很快锁定了这辆路虎轿车的车主,这是一位李姓的男子,27岁,居住在扬州东区某小区,就在五里庙派出所辖区居住。

更巧合的是,派出所还有民警认识李某。原来,李某此前驾驶一辆奔驰轿车,在小区内和他人发生了刮擦事故,为此民警出警到小区内进行调解。3小时后,次日凌晨1点多,警方抽调了20多名警力,荷枪实弹赶赴李某所在小区,敲开李某家门。警察上门,李某开始一头雾水,但他很快回忆起几个小时前自己拿枪威胁他人的事情。李某连忙解释“枪是假的”,随后带领民警在其车内找出这把枪,民警确认李某持有的是一把仿真玩具枪。

李某向警方交代,这把玩具枪是今年4月份,他回东北老家时,在玩具店里购买的,当时花了60多元,觉得好玩,就一直放在车里。事发当晚10点多,他驾车在曲江新苑南门东侧的混合车道上行驶,当时由西往东行驶,车内就他一个人。在行驶过程中,他准备调转车头,也许是车辆灯光闪到了对面的一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这位骑车男子出言不逊,骂了很多脏话。李某很气愤,就开车追着骑车中年男子,很快将对方逼停。随后双方发生口角,期间李某从车里拿出了枪,恐吓对方。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李某一身酒气,有酒驾嫌疑,随后经过交警部门确定,李某开车前,和朋友聚餐饮酒,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制造、销售仿真枪都是违法行为

扬州五里庙派出所教导员陈培洪提醒市民:如果市民购买的是普通的塑料玩具枪,那完全可以正常使用。对于类似于“仿真枪”的枪状物,经过司法鉴定,“如果证实这些枪支属于仿真枪,而且具有一定的杀伤力,那么持枪市民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方表示,目前许多市民对仿真枪支的界定标准不甚了解,常把仿真枪误认为玩具枪,殊不知仿真枪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据介绍,与玩具枪不同,仿真枪外形与真枪极其相似,经过改装能够发射钢珠、胶弹,一些仿真程度较高的枪甚至还存在一定杀伤力。如果家长误把仿真枪当作玩具枪买给孩子玩,极有可能发生危险。

陈培洪提醒家长,若拿不准到底是“玩具枪”还是“仿真枪”,可主动上缴公安部门进行鉴定,不然触犯法律不仅吃亏,伤了孩子更得不偿失。

扬州警方提醒: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很多仿真枪经过鉴定都是具有杀伤力的,对于具有杀伤力的仿制枪在法律上就视为枪支,非法持有、买卖经过鉴定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的行为,将比照非法持有、买卖真实枪支的行为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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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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