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21:50分左右,南京鼓楼区建宁路280号附近一停车场,大巴司机王某报警,称他停放在这里的一辆大巴的车窗玻璃被人击碎了,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随后赶至现场。
现场据王某称,他晚上7点左右将停放在这里,21:40分却接到停车场电话,说自己车子右窗玻璃自爆了,可到现场查发现,玻璃已被人击碎成大洞,疑似遭钢珠枪击穿,玻璃上仍残留有钢珠的射击点。而停车场收费员刘某却称,他当时在附近,突然就听到一声爆响,过来查看,发现车窗玻璃已经碎裂,具体原因不明。
经民警现场勘察,基本判定为车窗玻璃为遭钢珠枪射击所致,因该停车场紧挨着路边一排树木,怀疑是小孩用钢珠枪来打树上鸟儿时,不慎击中了车窗玻璃。民警现场登记备案,以备做下一步调查。
目前,就车窗玻璃被击碎赔偿一事,王某和停车场正做积极协商处理。
民警提醒,家有钢珠枪的市民,钢珠枪属“危险玩具”,切勿让孩子晚间带此出来打鸟或玩耍,这次击碎人家玻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若再万一击中他人,无疑后果将十分严重。到头来,害人害己,肯定已追悔莫及。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