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日凌晨,一辆运输蔬菜的仓栅式大货车由于驶入施工路段未及时减速,在行驶到扬溧高速公路28公里附近312国道下穿施工现场时,并行的货车向右驶入临时通行的辅道,司机张某操作不及撞坏了施工现场的围挡和警示标志,冲入了缓冲区擦到废弃的护栏上,车轮陷入了护栏外的软土,车辆顿时动弹不得。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镇江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接报后迅速处置,保证了道路畅通。
今天早晨六时十分许,镇江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扬溧高速公路扬州往溧阳方向28公里附近,一辆大货车冲人了312国道下穿施工现场,撞坏了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需要救援。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封闭了左侧车道,留下右侧车道通行。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山东号牌的大货车撞坏了施工现场两道围挡,已经进入围挡范围数十米,车辆靠在右侧护栏上,右侧车轮陷入了护栏外的软土内,现场散落了一块发光警示标志和二十余个损坏的“水马”
经过民警了解,司机张某介绍:他拉了一车番茄、大白菜等蔬菜,大约二十吨货,准备从山东潍坊运到杭州,前一天晚上从山东出发,原打算1日早上运到杭州批发市场。一路上都比较顺畅,到了扬溧高速公路上时路上车流量不大,当时凌晨五点多,天还未亮,虽然临近事故地点有许多施工提示标志、限速标志和爆闪灯,张某却未减速,继续以八九十公里的时速行驶。当时一辆货车在右侧车道行驶,速度不快,张某就准备超车,在与另一辆货车并行时,那辆货车却向右变道驶入了辅道,张某突然发现前面主线因为施工封闭了,提示向右改道,但是由于速度过快张某来不及转向,直接撞坏了警示标志和围挡,冲入了施工围挡封闭区内,还在施工缓冲区距离比较长,张某仅仅车辆碰撞了护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考虑到张某运输的是蔬菜,属于鲜活农产品,民警在勘查完现场后及时进行了处理,张某赔偿了路产损失后,上午就处理结束。对于民警的教育,张某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限速,再急的事也没有安全重要。这次如果不是缓冲区够长,他急打方向很可能就会造成翻车。
民警在此提示大家:高速公路施工都会提前设置警示标志和施工提示标志、临时限速标志等,过往车辆通过施工路段一定要遵守施工路段管制规定,按序通行谨慎驾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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