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提醒:遇到价格纠纷,“拿起手机保存凭证”

2015年10月15日 15:51:00 | 作者:记者饿 孙茂强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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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南京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共公布了三季度全市价格举报投诉情况。三季度,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3513件。其中消费者对停车收费、物业收费、搬家、快递等方面的投诉占总量的78%。

商业零售方面。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超市促销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签,导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标示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二是部分网络、电视购物等新型购物业态在促销过程中,存在虚假价格宣传;三是部分电脑经营者在低价揽客后,谎称该电脑暂时无货或有重大瑕疵,极力推荐其他型号电脑,赚取高额价差,或向消费者索取系统软件费、升级费、配件费等。

停车收费方面。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少数停车场错误执行15分钟内停车免费政策。如对超过15分钟的车辆不执行首15分钟免费政策;二是有的停车场收费员临近下班时间,对进入停车场车辆强行预收较高的停车费;三是部分停车场价格收费公示不规范等。

物业收费方面。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反映小区未公示相关物业收费标准;二是反映部分物业公司不执行物业区域内临时停车1小时免费规定、不执行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免费规定等;三是反映部分物业公司乱收小区门禁卡押金、门禁系统维护费等。

国庆期间, 青岛爆出了“天价虾宰客”事件。南京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局长徐军就此提醒消费者,“拿起手机保存好消费凭证”。

“从价格举报投诉情况看,部分消费者由于无法提供相关消费凭证、事实证据,直接影响执法人员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一定要注意索取并保存好购物票据。同时,充分利用手机录音、录像功能收集经营者不当价格行为的证据,便于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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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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