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19:40分左右,南京鼓楼区北祖师庵4号一超市门前,市民张某报警,称自己被超市摆放人行道上的一辆拖车绊倒了,受伤较重,找到超市交涉,对方竟不予理睬,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随后赶至现场。
现场据张某称,自己饭后经过这里,因外面下雨,便上了该处人行道,没想到却一下被超市摆放的拖车给绊倒摔伤了,找到超市交涉,对方竟不理不睬,无奈只得报警。现场看到,一辆铁质的拖车确实横亘在人行道上,并不显眼,张某当时因酒后经过这里,不料就被绊倒了,腿部膝盖部位已摔伤破皮,骨节处亦已红肿。民警随后找到超市方负责人毛女士,因双方各执一词,民警只得将双方带回阅江楼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所里,经民警耐心调解,最终超市方同意因随意摆放拖车致张某经此摔伤一事,向张某一次性赔偿600元,双方均无异议后,一致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同意,双方此事就此了结。
民警提醒,人行通道为公共道路,任何商家不得违规随意占用,若因侵占人行道而致他人摔伤的,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希望其他店铺商家能以此为戒,以免再发类似意外伤人纠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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