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调查后发现,撞人者张某是安徽天长市人,30岁,与被撞女子秦某已经离婚,2人存在感情纠葛。秦某今年29岁,江苏如皋人。当天上午女子与另一男子闵某乘坐出租车,至天长市天康大道公安局北大门外下车,张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尾随而至。从身后撞向秦、闵二人,致使其二人被撞飞落躺在公安局院内路面上。后又从车内下来,连踹两人数脚,现已被天长市天康大道公安局控制。
案件发生后,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建中,滁州市委书记李明等领导作出批示、指示,滁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军,滁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永春赶赴天长指导处置工作,天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第一时间对案件侦办工作提出要求。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他与前妻秦某某因感情不和,于去年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二人离婚未离家,仍居住在一起。9月27日21时30分左右,秦某某从外面回家后,张某某怀疑秦某某有外遇,二人发生争执,张某某动手打了秦某某,并用菜刀架在秦某某的脖子上,威胁要杀了秦某某,后被张某某的母亲劝阻。
9月28日上午,张某某将秦某某送至公司上班,离开后不久,张某某打电话给秦某某,从通话的声音中,张某某听出秦某某好像不在公司,张某某便开车赶到秦某某所在公司的门口,发现秦某某独自外出,并在半路上被闵某某打车接走。
据秦某某陈述,9月27日晚上,她被张某某殴打并受到威胁后,感到十分害怕,便电话邀约闵某某,于第二天上午陪她一块到公安局报案。没想到,张某某驾车尾随出租车,至天长市公安局北大门院门外时,发现秦某某与闵某某下了车,并肩欲往公安局院内走,嫌疑人认为闵某某就是秦某某的情人,顿时怒火中烧,便加大油门,从背后撞向二人。张某某担心两人未被撞死,下车后,又对两人的头部、脑部猛烈踹击时,被天长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擒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天长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对门卫处置不当等问题,天长市公安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单位安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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