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发票丢失也可以申请售后维修

2015年09月28日 13:10:00 | 作者:荔枝新闻记者 孙茂强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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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消费者在购物之后,经常弄丢了发票。而很多商家在售后的维修保养中只认发票,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维修义务。9月28日,荔枝新闻记者从南京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发票不是证明购销关系的唯一凭证,没有发票市民也可以申请售后维修。

今年4月份,南京市民徐先生在雨花台区某市场购买了一个坐便器,商家当时向徐先生承诺,一年之内产品无论任何地方出现问题都可以免费维修。

到了9月中旬,坐便器的水箱弹簧坏了,于是徐先生找到该商家要求修理。商家售后负责人表示可以给徐先生免费修理,前提是徐先生能够提供当时购买时的发票,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则需要收取200元的上门维修费。

徐先生平时就没有保存购物发票的习惯,回家找了一圈后果然没有找到,但幸运的是找到了一张当时该商家的发货单。徐先生本以为有了盖章的发货单,商家应该会同意给自己维修,可没想到负责人表示只认销售发票,别的都不认。

徐先生觉得这该商家故意刁难自己,于是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工作人员到现场调解后解释,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但不是证明购销关系的唯一凭证,商家所谓的内部规定并不合理。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吕辉: 

“作为一个售后的凭证,不仅仅是发票,像三包凭证和收据,都可以证明购销关系,商家不能仅凭发票作为售后维修保障的依据。”

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商家调出了店内保存的销售记录,找了徐先生的购物数据,最终同意给徐先生免费维修。

吕辉介绍说,当发票丢失后,可以通过三包凭证、供货单、收据等来证明所购物品确实是商家所售,并提出合理的维权要求。但是,在维权举证中,发票是最有力最权威的证据,没有发票,消费者维权过程比较繁琐,甚至可能维权失败。消费者在购买任何商品时,应当收取发票并妥善保存,尤其是对于不提供发票的商家,消费者更应当主动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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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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