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宣传覆盖率、群众知晓率,让人民调解成为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连日来,江苏各地司法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
在淮安市,司法部门与报社联合举办《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知识问答,精选出30道问答式人民调解内容,使群众在阅读中一目了然,调解工作人员便于操作解释。同时,还组织文艺宣讲队深入乡村,巡回宣传,相关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和法律专家、调解能手到集市一线设点进行宣讲活动。
为了增强人民调解的互动性,展示人民调解的成果,各地司法部门还征集优秀人民调解案列,进行评比宣传,扩大人民调解的感召力、影响力和成功率。
各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让群众了解《条例》、知晓《条例》,为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司法厅强调,要突出重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要巩固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乡镇、街道和县(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二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完善人民调解员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要健全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完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人民调解组织与司法行政内部资源融合发展机制,做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建设。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人调解组织的场所建设,积极为人民调解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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