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荔枝新闻连续报道了一些企业在进行环评公众调查时涉嫌造假、相关审批部门把关不严的新闻。那么谁应该对公众调查名单造假的行为负责呢?今天(9月18日)南京六合区环保局、污水处理厂、环评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公众调查名单涉嫌造假一事做出了回应。
今天上午,荔枝新闻记者再次来到了六合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表示,公众调查的确是由污水处理厂方提供。但是光大水务集团是在2014年底才接手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是之前的汉科公司做的,他们也在想办法联系当事人。负责人表示,公众调查名单中的大部分人都是住在四柳村的,搬迁走后仍然对其进行公众调查确实不太合适。不过公众调查名单既然编入环评报告,环评公司也应该负有审核的责任。
那么对此,环评公司——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又作何就解释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环评内容进行了复核,但是对于名单内容是否真实,他们也无法辨别。只有通过环评审批,一家企业才能正式生产。如果弄虚作假,公众调查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公众参与的意见》中规定,环保部门在环评文件的受理和审批中,应当对公众意见的调查、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那么环保部门有没有进行相关的监管呢?记者分别联系了省环保厅、南京市环保局,给出的答复均是由环评审批单位——六合区环保局负责。环评科的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对公众调查真实性进行审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发现环评公众调查中存在一些监管漏洞,环保部门也在研究对策。目前他们能做的就是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找到公众调查的当事人,并对此份名单真实性作出合理解释。
环境评价者不对环评民意调查真实性负责,环评还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如果企业可以自行进行民意调查,还要环评机构干什么,还要环境保护局干什么?我们希望环保部门能够切实有效的拿出措施,让环评公众调查真正能体现民主、照顾民生。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