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肇事案进展:嫌疑人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2015年09月06日 22:10:00 | 作者:立早笑影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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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在南京市秦淮区发生一起宝马轿车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 因涉嫌交通肇事醉被逮捕。

今天(9月6号)晚上,南京警方通过微博发布公告,根据犯罪嫌疑人肇事前后异常表现,根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及犯罪嫌疑人妻子和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七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

8月31号做出鉴定结果,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目前警方已经告知事故当事方,如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

新闻回顾:

宝马车时速达195.2公里致两人身亡

6月20日13时53分,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2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740轿车撞击后,后半车身几乎解体。马自达轿车上两名年轻人被甩出车外,宝马车还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事发后,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并将其控制。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

6月21日,警方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6月20日13时40分许,肇事嫌疑人王季进驾车从某装饰城前往江宁,在途中肇事,弃车逃逸后被抓获。经勘查,事故现场未发现毒品。据王季进妻子陈某某称,陕AH8N88“宝马”牌轿车系2014年底由许某某抵债给王季进。经调查和鉴定,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

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说,犯罪嫌疑人、宝马车司机王季进存在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行为,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195.2公里/小时。宝马车还存在闯红灯行为。警方认定,王季进超速、闯红灯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警方已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王季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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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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