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7时16分,苏州市消防支队太仓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位于太仓204国道与339省道向北200米处,一辆危险品槽罐车着火,情况十分紧急。接到报警后,大队迅速调派洛阳路中队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处置。
中队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危险品槽罐车12个轮胎着火,火势迅速蔓延,且大火烘烤着罐体,如不及时扑灭或罐体发生泄漏,后果不堪设想。中队指挥员立即命令一组队员出1支水枪冷却罐体与邮箱,防止发生爆炸;命令另一组队员出2支水枪对火势进行强攻。经过全体消防官兵约30分钟的紧张扑救,大火被完全扑灭。经询问槽罐车司机得知,危险品槽罐车在行驶中突然发生爆胎引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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