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17时许,南京交警六大队接群众报警称:五所村社区门口,一辆牌号为苏AVS896的小型普通客车内装有液化气瓶。昨天9时许,于祥带领副中队长李宏波在五所村社区门口蹲点守候,10:40左右,二人发现该车在新民路上由东向西行驶至金川门外小街停车,遂立即上前将驾驶人和车辆拦截。
民警在查处时,一股浓烈刺鼻的煤气味扑面而来。打开车厢后,车厢内的情形着实把民警吓了一大跳,只见车 厢内放满了大大小小的液化气瓶罐。经过检查,竟然有27个液化气钢瓶(50公斤18个、14.5公斤3个、9.5公斤3个、5公斤3个)。其中,有5个重50公斤的钢瓶是实瓶,其余均为空瓶。民警向驾驶人张某核实气瓶来源和用途时,张某闪烁其词。据他称,自己是做防水个体生意的,车只是当作这些气瓶的仓库,这些液化气则是专门运往新民路周边一些饭店的,液化气的来源是南连光华。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联系百江燃气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将车内液化气进行驳载,并将该起涉嫌运输危化品的案件移送南京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做先期处理。此外,经公安网查询,这辆小型普通客车有32条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处理,且登记的保险日期已于2014年12月29日到期,尽管驾驶员一再声称自己已经续费,六大队民警还是依法将该车暂扣,并要求驾驶员限期内处理所有交通违法信息和提交相关续保手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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