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从今天(6月10日)起至6月12号,开展对我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
今天上午,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前往常州、无锡开展检查前,省经信委、环保厅、住建厅、农委、水利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太湖办等部门负责人,专门向检查组全体成员汇报了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和工作情况。近年来,我省着力抓好水环境和水生态管控,实施化工项目“三个不批准”,“十二五”以来仅沿江地区共劝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投资项目500多个,涉及金额约300亿元。2014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由于江苏入境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87%,长江上下游联动控污是重中之重,环保、住建等多个部门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流域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上下游环境信息沟通、共享、通报、会商制度,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征求下游省份意见,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联动处理,重大案件联合执法等。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提出:“一旦遇到紧急的突发事件应急程序、应急标准,建议通过立法来明确,比如停水谁来决定停水,什么情况下停水,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采取全面听取汇报与重点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科研单位、排污单位和沿岸群众对于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报告和意见书,转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加快推进法律修改进程。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