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9点半,南京市民张先生报警说,自己通过GPS定位,在天景山公寓春秀苑找到了自己出租出去的汽车,希望民警前去帮他追讨。
接警后,民警赶到了现场。张先生告诉民警,去年五月份,他将自己的车租给了一名姓邵的男子。因为是通过朋友介绍的,所以当时就没收押金。今年5月15号车辆到期,邵某还欠着两个月的租金没给,但是张先生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邵某了。无奈的张先生只好通过GPS定位找车。通过几天的寻找,昨天晚上,张先生终于在天景山公寓找到了自己的车子。
验看了张先生的证件以及租赁合同后,民警确认,这辆白色货车的确属于张先生,于是同意他将车辆开走。
随后,张先生将车开走,并表示,接下来他将会继续寻找邵某索取两个月的租金。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