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弟捐肾心生贪念 男子伪造证明骗取40余万医保费

2015年05月28日 23:39:00 | 作者:summer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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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讯,家住徐州的常某,因其弟弟患尿毒症,为其弟弟捐献了一个肾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常某的弟弟享受门诊特性病补助,也就是治病开药享受国家报销。然而,常某在帮助其弟弟办理这些业务时,却心生歹念,违造了自己患病的虚假证明,骗取医疗社会保险金共计40余万元。5月28日下午,徐州市泉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嫌疑人常某,常某今年53岁,2009年其弟弟患了肾病,他把自己的肾脏移植给了弟弟,而这也把他引上了犯罪的道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常某有弟弟享受门诊特性病补助,也就是治病开药享受国家报销,俗称“门特”。结果常某也贪图这样的待遇,由于弟弟当时看病的病例、化验单等看病用的东西都在他手中,常某于2009年1月,对这些资料进行电脑扫描,把弟弟的名字换成自己的,然后再打印出来,相当于伪造了自己换过肾的手续,持这些伪造手续到医保中心申请了“门特”。两三天后,“门特”审批下来,常某凭此在药店大量购买抗排异药物,除弟弟服用外,均卖给了南京一名女性肾病患者和徐州一名收购药品的男子。

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间,常某共计骗取医保统筹支付共计人民币16万元,骗取大病救助支付共计人民币253768.75元,扣除二年度其最高应享受的医保统筹补助共计人民币2000元,实际骗取医疗社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411768.75元。

2009年至2014年间,常某在代为其弟弟刷医保卡购买肾移植抗排异药物过程中,明显超出医学常规治疗需求量,购买药物“他克莫司”197盒并倒卖给他人。2014年医保中心在对常某的“门特”审批过程中,发现其购买的药物明显超出常规病人的用量,遂于10月11日向徐州市刑警支队报案。常某诈骗医保案东窗事发。根据调查,常某的这些行为,其弟弟并不知情。

'鸟为食死,人为财亡','财'字面前,怎么就把持不住自己呢?说到底还是让一个'贪'字乱了心智,还是那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想都不要想,更不能干这种非法的事了。另外,在这也要提醒大家,社会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便民措施,很多人可能会拿医保卡刷取一些与医疗无关的东西,那这也是一种诈骗,只要数额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面临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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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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